近日,咸阳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表彰了2022年全市“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渭城区人民检察院荣获2022年全市“扫黄打非”先进集体称号。
2022年,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区委“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各类涉黄涉非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和网络空间。在办案中,坚持依法快捕、快诉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共办理发生在出版物市场、音像制品市场、娱乐市场、网络文化市场等领域的刑事案件66案140人,特别是办理的“7.22”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目前已有48名涉案人员被法院判处六个月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为国家追缴非法所得近百万元。
渭城区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构建四项工作机制,融合参与社会治理。建立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机制,在案件分析定性、固定传播证据、确定非法所得、调取电子数据、研判遗漏犯罪等方面,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建立寄递渠道非法出版物联防协作工作机制,依托“七号检察建议”,联合公安、邮政管理、文化宣传等部门,严防各类非法出版物通过寄递渠道流通传播;建立涉黄案件女性合法权益保障机制,通过亲情会见、司法救助、诉讼监督等方式对涉案女性进行心理疏导,促使办案质效最大化;建立“涉黄涉非”案件“行刑衔接”工作机制,通过与公安、文化、广电等部门沟通协调,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办案标准、规范办案程序,强化立案监督工作,增强专项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奋楫扬帆再出发,笃行不怠启新程。下一步,渭城区检察院将继续以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将“扫黄打非”工作引向深入,确保文化市场安全、稳定、和谐,为营造健康有序的社会文化环境贡献更大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