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至2023年期间,兴平市罗某以其认识所谓熟人,不需经过学习、考试就能办下机动车驾驶证为由骗取同村张某等数十人信任,收取每人5000元至7000元代办费,利用技术手段伪造假驾驶证件,从中骗取钱财140000元。
兴平市检察院对罗某依法提起公诉,兴平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罗某得到了该有的惩罚。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社会出现各种各样的诈骗分子,他们高超的诈骗水平层出不穷,诈骗手段也在升级,我们一定要“认真盘查、仔细甄别”,通过正规渠道办理证件,不要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文字/张斌
编辑/王海艳
审核/朱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