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阐明了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并根据社会调查情况,深刻分析了涉罪未成年人犯罪原因。之后宣读了《训诫词》,指出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希望其深刻反思,吸取教训。同时,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进行了亲职教育,并对监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性的送达《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多关注孩子身心成长。
涉罪未成年人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给予其悔过自新的机会,今后一定会遵纪守法,走上正确的人生之路。监护人表示将按照督促监护令的要求履行好监护职责,持续加强对孩子的日常关注和监管。“附条件不起诉为你提供了复归社会的机会,后续的监督考察期,你要遵纪守法,认真悔罪。作为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检察官,衷心希望你能从本次案件吸取教训,珍惜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承办检察官说道。接下来,兴平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用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认真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把“保护、教育、管束”一体落实到位,给迷路的孩子照亮方向,让青春重新起航。
文字|李曼
图片|编辑|张斌
审|朱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