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每个人从出生开始,就受到宪法的保护.....”
未检检察官向同学们介绍了国家宪法日的由来,学习宪法的重要意义,阐述了宪法有关未成年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如何使用法律武器约束行为、保护自己。随后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从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递进关系为切入点,结合具体案例,用警示教育片展现出违法犯罪造成的后果,教育同学们明辨是非,遵纪守法,严格规范自己日常行为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同学们纷纷表示,将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加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远离违法犯罪行为。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下一步,兴平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强化未成年人法治意识,通过微课堂、宣传册、法治游戏等多种形式送法进校园,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文字|李曼
图片|编辑|张斌
审核|朱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