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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栏废水随意排放,处罚!|案“鉴”
发布时间:
2024-11-08
湖北省蕲春县检察院收到某生态农业公司申诉,因排放废水被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罚款23万元,生态公司认为处罚过重。经检察院调查发现,生态农业公司既未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存在超期未立案情形,检察院是如何从行政争议角度办理案件的,一起来看今天的案例。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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