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1984年6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成立杨陵区人民检察院,开始在杨陵区康乐路24号正式对外办公,2006年迁至杨陵区安康路,占地面积7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800平方米。法人代表(负责人)李冀 。
杨陵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紧紧把握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加强执法监督工作重点,努力 bet36体育在线各项检察业务工作。
新时期的检察工作必须与时俱进,紧跟全面依法治国,建立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的步伐;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一条铁律,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杨陵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