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等,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正债权文书、支付令等申请民事执行;或者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司法秩序,破坏社会诚信的行为。
以下案件为虚假诉讼易发多发领域
1.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以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
3.存在法律或者政策限制的房地产权属纠纷案件;
4.以已经资不抵债或者已经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
5.以正在改制的国有集体企业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
6.以拆迁区划范围内的自然人为诉讼主体的离婚、分家析产、继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7.以物抵债案件;
8.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10.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
11.执行异议之诉案件;
1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套路贷”刑事案件等。
以下情形为审判程序中违法情形
1.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
2.审判程序错误;
3.保全和先予执行违反法律规定;
4.对当事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违反法律规定;
5.违反法律规定送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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