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永寿县人民检察院举行特邀检察官聘任仪式,向来自县自然资源局、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永寿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等8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颁发聘书。
会议介绍了聘用特邀检察官助理的背景、目的和意义,解读了特邀检察官助理的选任条件、权利义务、日常工作等方面的内容,并期待特邀检察官助理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成为永寿县人民检察院的“智囊团”、“信息员”和“宣传员”,实质化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作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社会效果。
该院副检察长任科林就如何运用好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助力检察工作发展,强调了三点:
一是充分履职。发挥行政执法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优势,弥补员额检察官相关专业领域知识的不足,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持,要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参与检察工作的案件类型、具体范围、方式方法以及相关的规范要求、履职程序、保障机制等。二是加强合作。进一步深化交流、强化合作,凝聚共识。三是示范引领。通过积极探索,积累更多有益经验,打造出一条具有永寿特色的“行政+检察”协作之路。
下一步,永寿县人民检察院将以特邀检察官助理为联络纽带,进一步深化交流、强化合作,凝聚共识,在多维度、深层次上共同努力提高检察监督的精准性,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共同助推永寿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服务保障永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