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甘泉县人民检察院与县自然资源局积极协作,认真落实“检察长+林长”工作机制,县域内332棵古树、2棵名木得到长足保护,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之前存在的挂牌保护不到位、树身架设通讯电缆及高压线、保护范围内堆放易燃物品、烧火祭祀等问题已全部得到整改。同时,县自然资源局在全县积极摸排更新数据,修改完善古树名木管理责任书,现新增古树11株;签订目标责任书4个乡镇。在“回头看”过程中,针对发现的在搭设保护架时,保护设施直接接触树身,对树皮造成损害;之前搭建的保护架由于树木生长已无法起到保护支撑作用等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现场表示,将立即联系专家采取“一树一策”进行整改。
整改前
整改后
保护古树名木,既是对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法律实践,也是对文化历史的一种传承。在今后的工作中,甘泉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跟进监督古树名木整改落实情况,以检察力量推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