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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现象分析及其防治策略探究

发布时间: 2024-10-29
   摘要: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每次都会引发学生、老师、家长等不同社会群体的强烈反响,应及时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保障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本文通过对校园欺凌概念的界定,明确校园欺凌的类型分析其成因,针对不同层级的校园欺凌现象给出针对性的防治对策。最后从未成年人检察的角度出发对校园欺凌综合防治工作提出相应借鉴,为未成年学生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关键词:校园欺凌、分级防治、检察履职
    一、校园欺凌理论概述
   (一)校园欺凌的概念
    2020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学生欺凌纳入法律层面,将校园欺凌的内涵倾向学生欺凌,从校园欺凌参与者的主体身份出发认定,区别传统意义上的唯“校园”区域论,合理的将校园欺凌的范围进行了覆盖。《未成年人保护法》附则中对校园欺凌这样规定:“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以防蓄意或者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通过该条的规定,可以更加准确理解校园欺凌在概念认定上界定,要从实施者的主观意图、客观危害行为、和造成的后果等方面来对校园欺凌行为进行综合认定。
   (二)校园欺凌的类型
校园欺凌的类型多样,主要有如下几种类型:1.言语欺凌,是指用语言来对被欺凌者进行伤害的行为,包括:恶意语言,使用侮辱、讥讽、嘲弄、挖苦等语言攻击等。2.身体欺凌,是最直接也是最容易辨识的一种欺凌方式,是指用身体推撞、拳打脚踢、推搡、抓挠等明显具有暴力性的欺凌。3.财物欺凌,是指采取强拿硬要、故意毁损、抢夺掠取等欺凌手段对被欺凌者所持有的财物实施的行为,如将他人的随身物品、携带钱物等进行毁损或者掠夺、敲诈等。4.社交欺凌,指通过对被欺凌者孤立、排斥等方式,让其孤立于群体之外,如无端捏造或者编造他人的谣言或者暴露他人的隐私,致使被欺凌者在原来的学习、生活范围中失衡。社交欺凌还包括网络社交,比如恶意评论、网络恐吓、网络造谣等方式也给未成年学生造成极大的身心损伤。
    二、校园欺凌产生原因分析及分级防治策略
   (一)校园欺凌产生原因
   校园欺凌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未成年学生自身、家庭因素及社会因素。1.自身因素。首先是心理问题,具备心理焦虑、抑郁、自卑、情绪激动、性格偏激等这些人格的学生,都可能逐渐发展成校园欺凌的欺凌者或者是受害者。其次是社交能力差,缺乏与人建立良好关系的能力,有时会用欺凌行为来寻求关注和认同。最后是价值观受到周围环境影响扭曲,误认为通过欺凌行为才能显示自己的权威或者地位满足虚荣心。2.家庭因素。一是家庭教育缺位,家长在孩子成长发育过程中忽略了对孩子的教育和引导,简单、粗暴、武断等教育方式导致其用同样的方式来处理自己和周围关系。二是家庭氛围感染,通过个案调查发现很多校园欺凌的发生,主要缘由是家庭关系不和睦、家庭暴力、父母子女的沟通方式不畅等。3.社会环境因素。一是不良社会风气如暴力、色情、攻击等通过社交媒体等传播,利用未成年学生的猎奇心理传播暴力文化,致其三观扭曲,对不良内容产生了价值认同,认识不到欺凌行为的危害性。二是一些内容制造者为了吸引眼球,故意编造或者扭曲传播欺凌内容,扩大舆论热度博取流量,错误引导或者煽动公众的负面情绪,扰乱未成年学生未成形的价值观。
  (二)“两法”背景下校园欺凌事件中的罪错分级及防治
  《未成年人保护法》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校园欺凌规定有着明确的规定,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提供了新的路径,也为未成年人学生在校园欺凌事件处理和预防提供了法律支撑。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按照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动态发展一般确定了三级预防的理念,分别对应未成年人罪错行为中的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和犯罪行为。欺凌行为具有阶段性、渐进性,其发展过程往往是由一般到严重的累积的结果,所以要采用防早防小的策略用来预防校园欺凌。
   1.一般欺凌行为的干预措施
   一般欺凌行为是指欺凌行为的行为手段、情节等轻微,欺凌者的主观恶意较小,危害程度较低,并未在被欺凌者身体或者精神上造成严重的损伤,干预措施主要从家庭和学校两大主体着手。
一是家庭监护,家庭作为未成年人的主要生活场所,家庭教育对于未成年人人格塑造和性格养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托尔斯泰说过“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这充分说明和睦、幸福、有爱的家庭环境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好的环境有助于孩子形成积极向上的性格和心态,反之亦然。作为监护人要承担家庭教育缺失和错误教育方式的责任,《家庭教育促进法》中明确规定了家长在未成年人教育中的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司法机关可以发出监护令对家庭教育失位的监护人进行督导,要求其积极履行家庭教育的责任,必要时提供相应的家庭教育技能和知识,规范家庭教育方式方法。
二是学校监管,学校作为校园欺凌事件的主要发生地,是管理未成年学生欺凌行为的主要阵地,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都明确规定了学校要针对校园欺凌现象建立防控和处理机制,还要有处理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机制,通过法律法规的规定来明确学校的主体责任。学校作为处理校园欺凌事件中的主要参与者,要及时转变观念对校园欺凌有全面客观的认识区别于普通打闹行为。要定时按期邀请相关人员对学校老师、学生及家长进行学生健康成长、防治校园欺凌专题等内容教育。要强化校园数字防控和专门教务人员督查相结合,合理覆盖校园欺凌事件中的易发地、忽略地,学校应设立具备相关专业的专职老师,注意校园欺凌的早期现象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及时掐灭校园欺凌倾的苗头。要借助数字防控技术设备对欺凌行为及时介入、制止、认定、分析、研判和处置,在欺凌事件参与者、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共同见证下准确认定欺凌行为,及时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2.严重欺凌行为的干预
   严重欺凌行为是对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由公安机关处理,对于构成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但不满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公检法司各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能进行干预,从家长、学校、司法机关多部门联动对严重欺凌行为进行分类防治、精准帮教。《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门规定,对于实施严重欺凌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要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让促使严重欺凌行为得到相应的处置,不能单方面让学校将该行为内部简单处理,要积极履行强制报告制度对接好行政司法的衔接工作。对于严重欺凌行为(主要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要做好以下几个矫治教育干预措施:一是要予以训诫,主要是对欺凌者进行言语方式警示其欺凌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让欺凌者及时改正杜绝其再次发生欺凌行为。二是责令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要求欺凌者当面或者公开对被欺凌者进行道歉,主要是针对言语欺凌。赔偿损失主要是针对财物欺凌,责令欺凌者赔偿损坏的物品。三是具结悔过,要求欺凌者通过书面形式保证自己不再实施欺凌行为,让其认识到欺凌行为的违法性和有责性,通过反思欺凌行为给被欺凌者带来物质性和精神上的损伤,自省欺凌行为的危害性。四是通过责令特定行为规范,公安机关可责令未成年学生禁止与社会上的不良人员接触,再就是要求欺凌者参加校园欺凌行为为主题、法治教育等专题的辅导教育。五是对于情节恶劣、多次实施严重欺凌行为的,可送至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和矫治。
   3.犯罪行为的干预
对于涉及刑事犯罪的校园欺凌案件,行为人和受害人都是未成年学生,既要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还要保护和救助受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于涉罪未成年人要在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判等各司法环节充分落实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制度机制,以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因此对于涉罪的校园欺凌案件在法律适用方面要与普通刑事案件区别开来,将此类案件交由未成年人办案职能部门专门办理。对于涉罪的未成年人欺凌者要符合刑法罪责行相适应的基本原则,根据个案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综合把握,在做到教育感化挽救的同时,也要做到不纵容、偏袒。《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从14周岁降到12周岁,是因为近年来未成年人涉罪案件,犯罪手段残忍、情节特别严重的案件频发。例如,最高检在今年对河北邯郸初中生被害案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核准追诉,虽然三名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时已满12周岁未满14周岁,但其故意杀人致被害人王某某死亡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对三犯罪嫌疑人核准追诉。如果法律对该类案件的处理没有让涉罪未成年人得到相应的惩罚,那么他们就不会敬畏法律、尊重生命,在后续的社会恢复中起不到好的效果。所以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要充分应用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制度,掌握好保护与惩罚的平衡,使分级干预机制在不同司法环节充分体现,更好的发挥校园欺凌分级干预机制效果。
四、检察能动履职助推未成年人保护
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把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作为落脚点和出发点,抓住时代机遇稳步推进,实现了新形势下的转变: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向同时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转变;从对未成年人犯罪强调宽缓化处理,逐渐向依法惩治、有效管束、精准帮教并重转变;从传统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想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全面 bet36体育在线司法保护转变;从注重“人” bet36体育在线犯罪预防,向更加积极促进社会治理创新转变;从强调法律监督,向同时注重沟通配合,凝聚各方力量转变。进入新时期,要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职能,注重检察机关在校园欺凌综合防治中的积极检察履职作用。
  (一)发挥未检职能,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
针对涉罪未成年学生要落实好特殊保护制度,对于涉罪欺凌行为的被害人,协同侦查机关做好提前介入的工作机制规范取证,联合多部门建立“一站式取证中心”,及时依法全面固定证据,避免不同司法机关多次取证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创伤”。对于涉罪校园欺凌行为的欺凌者,要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犯罪记录封存、讯问时成年人到场、心理疏导评估等特殊保护制度,始终把“教育、感化、挽救”的理念贯穿于案件的办理的各环节、全过程。协同司法局、心理评估服务机构等,积极 bet36体育在线涉罪未成年人的分级帮教、精准帮扶等工作。
  (二)强化检察监督职能,补齐家庭教育短板。
欺凌事件中家庭教育是重要原因,要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联合多部门共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一是用好“督促监护令”,通过对未检案件中校园欺凌分析研判,分析针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缺失、监护不到位等现象,联合妇联、民政和第三方有关机构参与,通过以案说法、因案施教的方式对欺凌者监护人送达“督促监护令”,督促引导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二是实施专业化家庭教育帮扶机制,针对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检察机关要联合科教体局、妇联、法律援助机构、心理健康中心等机构排班组成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为涉罪未成年人 bet36体育在线帮教活动,督促家长学习家庭教育、校园欺凌等专题知识,合格履行家长监护职责。
  (三)稳步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 提升法治进校园工作质效
检察官进校园担任法治副校长已经成为检察机关普法宣传的特色品牌机制,通过深度普法进校园来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一是根据法治进校园的工作要求和部署,作为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的检察官通过整合利用资源、开设打造精品法治教育课程、定期深入了解校园安全现状等方式综合履职法制副校长职责,从监管和普法两层面治理校园欺凌现象,并督促学校严格落实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二是运用帮教经验,对校园欺凌的实施者和被欺凌者分类帮教、精准帮教,帮助未成年学生迷途知返。三是,积极协助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合理共建校园环境安全。四是讲授精品法治课程,做好“开学第一课”的工作,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将普法宣传内容高效传递给校园。五是 bet36体育在线检察开放日活动、公开听证、模拟法庭、法治教育警示分享会等活动,邀请未成年学生切身体验,构建起多位一体的宣传机制,让未成年学生积极参与到法治宣传中来,切实提升法治宣传进校园的工作实效,为校园欺凌综合防治工作发挥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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