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政治问题、民生问题。2021年,黄龙县人民检察院遵循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药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认真办理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在办案中注重办案质量,追求办案效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3月15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黄龙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冷鲜肉销售违法行为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 bet36体育在线10起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该典型案例有何特点?透露出哪些信息?让我们共同解析关注。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食品安全 冷鲜肉销售
【要旨】
针对未办理《陕西省生鲜肉经营备案表》销售冷鲜肉、冷鲜肉店不符合卫生要求等违法行为,检察机关通过召开圆桌会议、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进行监管,规范冷鲜肉销售行为。
【基本案情】
黄龙县白马滩镇“某某肉果蔬便利店”等3家便民超市未办理《陕西省生鲜肉经营备案表》,违法销售冷鲜肉,且未悬挂、公示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脱离冷藏柜销售生鲜肉。黄龙县综合农贸市场内8家冷鲜肉店以及城区街道5家冷鲜肉店,销售区摆放日常生活用品,销售区未与生活区隔离区分,冷鲜肉脱离冷柜裸露在外,未采取防尘、防蝇措施,经营场所卫生状况差,且未按要求公示《陕西省生鲜肉经营备案表》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上述冷鲜肉销售违法行为,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检察机关履职】
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该案线索,于2021年8月12日立案。通过现场走访、查阅资料、询问相关违法行为人等方式,查明了案件事实。2021年8月20日,黄龙县人民检察院与黄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黄龙县市场监管局”)、黄龙县农业农村局以及部分商户召开圆桌会议,围绕冷鲜肉经营卫生、行政机关履职情况等进行座谈。同年8月26日,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向黄龙县市场监管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冷鲜肉销售违法行为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黄龙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先后向13家冷鲜肉违法经营者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涉案13家冷鲜肉店均按要求悬挂、公示经营证照、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冷鲜肉储放于冷柜内销售,经营场所整洁卫生,与生活区域相分隔。责令3家未办理《陕西省生鲜肉经营备案表》的经营者停止销售冷鲜肉。涉案3家便民超市已停止销售冷鲜肉。2021年9月,黄龙县市场监管局与黄龙县农业农村局联合 bet36体育在线了冷鲜肉运输、销售专项治理活动。在农贸市场设立冷鲜肉运送专用停车点,并配备监控系统,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对冷鲜肉分销过程全程监控。同时,集中培训辖区内冷鲜肉经营者,提高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诚信意识。治理后,黄龙县冷鲜肉经营者依法规范经营,冷鲜肉由专用冷链车运输,运输手续齐全,冷鲜肉储存管理规范卫生。2021年9月25日,为持续做好冷鲜肉销售等食品安全工作,黄龙县人民检察院与黄龙县市场监管局、黄龙县农业农村局,建立食品安全保护治理工作协作机制,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调查取证等方面加强配合协作,增强保护合力,提升治理水平。
【典型意义】
近年来,冷鲜肉逐渐成为城乡居民肉消费主流,冷鲜肉店的环境温度和工作场所卫生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突显,威胁众多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