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部署要求,按照省、市、县委“三个年”活动部署,紧紧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为黄龙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现将黄龙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第一季度检察业务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件2人,同比分别持平、下降77.78%。不批准逮捕2件2人,同比分别上升100%、持平,不捕率100%(人);
2023年第一季度,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件3人(2022年底未结案件9件11人),同比分别下降57.14%、下降62.5%,审结处理7件9人,同比分别上升250%、上升350%。起诉6件8人,同比分别上升200%、上升300%,不起诉1件1人,不诉率为11.11%(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5件7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77.78%,认罪认罚适用率77.78%(人)。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7人,采纳确定型量刑建议7人,采纳率100%。
(三)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
1.立案监督情况。对公安机关管辖案件监督立案1件1人。
2.羁押必要性审查情况。羁押必要性审查受理4人,审查后变更强制措施4人。
3.侦查活动监督情况。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1件次,已纠正1件次。
二、民事行政检察情况
(一)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受理2件,同比上升100%,提出检察建议2件,同比上升100%,审判机关按时回复、采纳检察建议2件,采纳率100%。
(二)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受理2件,同比持平,提出检察建议2件,同比持平,审判机关按时回复、采纳检察建议2件,采纳率100%。
(三)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受理1件,案件正在办理中。
三、公益诉讼检察情况
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情况。2023年第一季度,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9件,同比上升35.71%,立案19件,同比上升35.71%,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件,同比上升71.42%,收到整改回复12件,诉前整改率100%;
四、控告申诉检察情况
1、2023年第一季度,接待群众来访4件20余人次,均已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
2、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事项案件情况。2023年第一季度,受理民事申请监督案件3件,已分流至第二检察部进行办理。
五、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刑事执行监督。2023年第一季度,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非监外执行)书面提出纠正3件,同比下降25%,已纠正3件,同比下降25%。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检察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共组织召开检委会会议2次,其中讨论案件议题1件,学习议题3件,讨论事项议题1件;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1次。
(二)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4件,同比下降12.5%,占全院办案总数的34.15%。其中检察长办理2件,副检察长办理7件,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3件,其它入额院领导办理2件。办理的案件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申诉、执检等主要检察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