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宜川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业务数据管理工作,紧紧围绕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部署落实,三项举措同步实施,切实提升监管质效和案件质量。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提高认识。在数据审核中始终坚持做到仔细查找问题、切实解决问题,与办案部门之间建立起沟通协调工作方法,按照任务分工,相互协作配合,案管部门借助数据报表对各类案件进行梳理统计,以案件数据统计和承办人办案系统结合的方式,对照所办案件案卡的数据项进行自查,切实增强检察官和案件管理部门对数据审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促进办案高质量发展。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自查自纠。紧紧围绕确保检察核心业务数据客观、真实、准确、及时的要求,将高标准和严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格落实案件信息“谁受理谁录入、谁办理谁录入、谁审核谁录入、谁审批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自查自纠,强化工作责任意识,做到“事经我手无差错”,形成“填录也是办案、规范填录就是规范办案”的理念,确保检察业务数据填录精细化。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案管部门积极发挥监管职能,通过数据报表,核查指标项目,排查异常数据,及时反馈给承办人核实,坚持问题导向,客观深入分析原因,避免案卡填录不规范以及瞒报、错报、虚报等水分数据问题,为科学决策与业务数据指导提供有力保障和基础支撑。
来源:宜川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梁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