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强化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未成年人保护意识、责任意识,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近日,富县人民检察院与富县卫生健康局联合制定印发《富县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有效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隐蔽性强、发现难、报告难、干预难、追责难等问题,强化未成年人的全方位司法保护。
《办法》明确了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发现如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等具体情形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报告富县人民检察院、富县卫生健康局;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对未成年人信息资料严格保密;富县卫生健康局将强制报告纳入年度考核,对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未履行报告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富县卫生健康局对相关人员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相应处分。
《办法》还明确了建立和完善日常联络、信息共享、调查取证等信息共享和工作联系机制,明确了富县人民检察院与富县卫生健康局应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政策和法治宣传,共同筑牢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机制和防线。
来源:富县人民检察院
文字:龙改燕
编辑:姜祎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