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机能,于1950年6月成立了洛川县人民检察署,于洛川县凤栖镇文明街建址。1954年12月更名为洛川县人民检察院,1978年恢复重建。2014年11月迁址于洛川县凤栖镇振兴路西段,设综合办公大楼一栋,建筑面积4614平方米。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25人、实有24人,书记员编制10人、实有10人,共有干警34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中现有员额检察官10人,检察官助理人员5人,司法行政人员6人,法警3人。其中:检委会委员9人。研究生以上学历3人,占12%;大学学历15人,占60%。院领导由8人组成,其中: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3人,党组成员3人,检委会专职委员1人。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设有“四部一室”,即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和政治部。办公室主要负责行政公文、财务、信息技术等工作。第一检察部负责对刑事案件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第二检察部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第三检察部主要负责刑罚执行监督、案件管理、12309检察服务工作等。政治部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意识形态、考核培训、司法警察管理等工作。设党支部1个,共有党员35人。
近年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坚持“稳进、落实、提升”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认真履行院党组主体责任和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先后荣获“全国文明接待室”“ bet36体育在线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二级规范化检察室”“洛川县人民检察院集体二等功”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获市级以上集体荣誉30余项、个人荣誉60余人次,为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通讯地址:洛川县凤栖镇振兴路西段
办公电话:0911-3630136
邮政编码:72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