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人民检察院发展概况
延川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50年5月,初名为延川县人民检察署,1955年3月改用现名至今。“文革”期间,由于机关受冲击,基本处于停止办公状态。1978年12月恢复重建(正科级建制)。1987年12月起检察长按副处级配置。2003年县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为7个机构,包括: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控告申诉民事行政检察科(与举报中心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监所检察科(与驻看守所检察室两个机构一套人员)和综合办公室(法警队、机关后勤服务所挂靠在办公室)。2013年以后,新增加案管科、政工科、网络信息管理中心(撤销后勤服务所后新设)三个机构。2016年司法体制改革将原有内设机构整合,现有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五个部门。
延川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的变迁,从1978年恢复重建至今,三易其所,1978年至1999年12月在县城内南巷008号办公,5孔石窑洞,5间卜壳(砖混结构);1999年12月至2010年6月在县城堂坡办公,四层楼房(单面楼),建筑面积1080平方米;2010年6月,按照高检院“两房”建设标准,新建了办案与专业技术用房,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建成了检务公开大厅、规范化办案工作区、控申接待室、案管接待大厅、档案室、视频会议室、视频接访室、律师接待室、电子卷宗制作室、检察文化室、党员活动室等用房,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近年来,在最高检和省、市检察院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下,我院坚持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建成了局域网、电子检务滚动屏,开通了三级机要通道和检察微博、微信、头条号,检察工作质效得到大幅提升。
40年来,延川县人民检察院在一代代检察人的不懈努力下,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征程上,不断谱写出一曲曲华美的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