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寒冬,为进一步巩固延川大气污染治理成效,10月26日,延川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延川县生态环境局,对县域内两处洗煤厂进行了日常巡检。
据悉,这是延川县仅有的两家洗煤厂,2020年11月,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曾就洗煤厂在生产过程中没有采取大气污染防治等问题,向县生态环境局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职,整改存在的问题。
此次巡检期间,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宏斌和县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一行,对违法纠正后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先后查看了洗煤厂的存煤方式、防尘措施、洗煤设备运行、排污处理、周边设施等情况,发现相关问题已达到整改要求并能够保持,不存在其他污染及破坏生态现象。
今后,县检察院和县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强日常监督,确保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共同为建设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美丽延川贡献力量。
文字:姬红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