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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由于打印的文件材料字迹相对工整、用语相对规范、意思表达相对清晰,往往给人一种比较正式和正规的感觉,人们在立遗嘱时也越来越多地使用打印遗嘱这种遗嘱形式。那么,打印遗嘱符合哪些法定要件才会被认定有效呢?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释法析理
《民法典》实施以后,打印遗嘱成为一种法定的遗嘱形式。根据《民法典》规定,打印遗嘱的法定要件,一是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二是遗嘱人和见证人在遗嘱的每一页上签名,注明年、月、日。遗嘱作为一种要式的单方法律行为,既要保证遗嘱人立遗嘱的自由,也要保护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不轻易被他人篡改,还要防止伪造遗嘱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民法典之所以规定打印遗嘱需要见证人,就是为了防止有人为了争夺遗产,将打印好的遗嘱在被继承人没有意识或者违背被继承人的意愿,强行按上被继承人手印等情况发生,以确保打印遗嘱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检察官提醒
打印遗嘱是《民法典》新增加的一种遗嘱形式。从《民法典》关于打印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看,为确保打印遗嘱真实有效,最为关键的是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打印遗嘱每一页上都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其中“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这个规定主要是行为指引性质的规范,人们在使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既可以让见证人见证遗嘱材料的打印、阅读、签字的整个过程,也可以在遗嘱人或者他人将遗嘱材料打印完成以后,让见证人在遗嘱人阅读、签字时在场见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