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人民检察院的前身是1950年5月设立的宜川县人民检察署,1954年12月更名为宜川县人民检察院,1966年“文革”开始后,检察机关被撤销。1978年12月恢复重建。
宜川县人民检察院现共有政法专项编制22名,聘用制书记员编制8名,实有干警19人,聘用制书记员7人。院党组由6人组成,遴选入额检察官8人。内设机构改革后为“四部一室”,即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今年以来,宜川县人民检察院在市院党组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坚持“落实、稳进、提升”工作主题,助力更高水平平安宜川、法治宜川建设,为宜川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聚焦追赶超越,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服务保障精准脱贫上,严厉惩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榆商高速公路补偿款的案件,依法批捕1人,起诉2人。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帮扶,办理司法救助8件8人,发放救助金2.7万元。在污染防治攻坚上,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1人,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件,提起刑附民公益诉讼1件,行政公益诉讼2件。在服务保障防范金融风险上,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依法分别批捕3人,起诉3人。不断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分别批捕、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3人和2人。
二、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平安宜川建设。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7件41人,提请公诉75件100人。对已办结的恶势力团伙刘战军等人寻衅滋事案、赵龙等人寻衅滋事案背后所暴露的社会治理问题,向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送达了检察建议。共受理非民行申诉案件2件,民行申诉案件9件,其他信访案件1件,其中远程接访2件,来信来访均在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举办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公开听证8件次,做到 “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持续保持涉检越级上访零记录。
三、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期待。对2名无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变更了强制措施。依法对69件88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监督撤案2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10件,纠正漏捕1人,追诉漏犯7人。依法不批捕10人,不起诉12人,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6件。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批捕4人,起诉1人;对1人做了相对不起诉;对1人做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纠违9件,监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纠违7件,审查社区调查评估报告30件,财产刑执行核查37人,纠正执行活动不当3件。监督纠正民事审判和执法活动违法情形35件,提出再审建议1件,办理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4件。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68件,立案调查6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5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行政公益诉讼2件。对全县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配合支持、落实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打分,被省院作为经验转发推广。
四、优化检察管理,推进司法责任落实。通过优化考评压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向社会季度发布业务数据3件次,办理律师阅卷27人次,其中办理律师异地阅卷3件次,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18件次,评查案件86件,检答网登陆率100%,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18条,重大案件信息36条,法律文书95份,向省院申报理论课题2个,报送典型案例4件,调研文章被省级以上刊物采用33篇,案件管理工作被省院作为经验转发推广。依托新媒体累计发布检察信息230条篇,在中省市主流媒体刊发宣传稿件134篇。
“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新时代展现新形象,新作为创造新业绩。宜川县人民检察院把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永恒的追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以检察工作成效服务全县大局,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