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们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党的领导;
2020年,我们不忘检察初心,牢记监督使命;
2020年,我们深化主题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2020年,我们一路披荆斩棘,勇于担当作为;
2020年,我们打造特色亮点,取得骄人成绩。
在全市检察系统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普通刑事犯罪、重大刑事犯罪、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管理,干部、宣教、考核工作,办公室、检察技术、检务保障,司法警察工作等12项单项工作在全市排名第一。
获得集体奖项4项:
被市委政法委评为“扫黑除恶先进集体”;
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先进单位”;
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文化工作先进单位”;
被县直工委评为“先进直属机关党委”。
获得个人奖项19项:
郭永刚,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先进个人”;
被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评为“榆林市法治建设先进个人”;
陈学斌,被市献血办评为“无偿献血先进个人”;
王 菲,市妇联提名榆林市“十大最美女性”;
市妇联授予榆林市“三八红旗手”称号;
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执法办案先进个人”;
米富华,荣获县委、县政府颁发的2020社科类文章
三等奖;
杨新亚,被市检察院评为“全市优秀公诉人”、“优秀辩手”;
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禁毒先进个人”;
被县直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罗海蓉,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扫黑除恶先进个人”;
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最美劳动者”;
高定霞,被市检察院评为“十佳公诉人”;
康 明,被市检察院评为“案管业务能手”;
李佳佳,被县委政法委评为“扫黑除恶先进个人”;
朱 奇,被县直工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陈 静,被县委政法委评为“全县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刘佳瑜,被县委政法委评为“全县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