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环境设施事关特殊群体生活幸福指数,搞好城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管理是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2021年8月下旬,横山区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内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时发现,城内多处盲道设置不合理且存在违规侵占盲道现象,严重影响特殊群体出行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处于受侵害状态。据此,横山区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9月2日向横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送达了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但该行政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和回复。2022年4月6日,横山区人民检察院向横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收到起诉书后,横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全面摸排,并进行了系统整改,实现了公益诉讼目的,横山区人民检察院遂于2022年12月12日撤回起诉。
为贯彻落实2023年9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近日,横山区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内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再次进行“回头看”,发现城区内无障碍设施已全部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下一步,横山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关注城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