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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人民检察院规范检委会学习 提升干警业务能力

发布时间: 2024-02-02
  

  

  

  近日,靖边县院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检委会(扩大)学习会议。全体检委会委员参加了会议,全体政法专编人员、业务部门事业编人员、书记员和检委办全体工作人员列席了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华利主持会议。

  院党组成员、检委会委员、分管三部的副检察长胡晓梅同志领学了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和省院转发《汉中市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审核及备案审查工作细则(试行)》2份文件,院党组成员、检委会委员、分管二部的副检察长田宏军辅导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4件,检委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薛莉莉辅导了检察听证典型案例4件和1件检察建议书,达到了学习的预期效果。

  孙华利同志在总结讲话中提出:通过创新学习形式,形成“比学赶超”良好氛围,将干警们努力培养成为跨部门的业务能手,各位干警要提高学习积极性,实现通过学习指导办案实践的目的,进而提升案例撰写水平。同时,注重检委会学习效果转化应用,树立“小案也能做大文章”的意识,高质效办理好每一个案件,为后期培育案例打好基础。树立精品典型意识,注重提高撰写典型案例能力,从已办案件中挖掘典型案例,总结办案经验、提升办案水平,增强办理行政公益诉讼可诉案件的自觉性,充分认识检察听证的重要意义,学会办理和撰写优秀检察建议。

  近年来,靖边县院高度重视案例学习工作,始终坚持把发现和培育典型案例作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建立了检委会案例学习机制,规范了检委会学习程序。一是认真研判最高检、省院条线工作重点和年度典型案例、指导案例培育工作计划,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典型案例年度学习计划,印发年度案例培树工作通知,明确案例培育方向和责任部门;二是通过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将培育典型案例与评先评优、入额遴选、提拔任用等挂钩,引导干警持续提升办案质效,既会“做”也会“说”;三是为确保学习取得预期效果,每次学习前要求制定学习方案,确定学习内容,明确案例辅导委员和领学委员,要求案例辅导委员认真制作PPT,让委员们现身教学,并围绕所辅导的案例谈体会启发,进而实现指引实践办案活动的目的,干警的业务能力得到很大提升。2021年以来,靖边县院检委会共学习最高检、省院发布典型案例7次28件,所办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2件,入选省院典型案例8件、优秀案例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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