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危险驾驶导致悲剧频发,让不少人付出惨痛的代价。广大驾驶人要以案为戒,树立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意识,自觉抵制醉酒驾车。
另外,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国家法律尊严不容践踏,代表国家依法行使权力的公务人员的权威性不容忽视。配合执法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在遇到执法人员执法时,请配合他们的执法行为。如果对执法活动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