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明长城本体有115座关堡,归德堡为榆林“三十六营堡”其中之一,始建于明朝成化年间,明、清均屯驻守兵于此,对当时的军事防御、交通运输和通信起到重要作用。归德堡现存周长774米,墙砖已不存在,残土堡墙较完整,2017年被公布为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堡内有两座2011年修建的通信铁塔及配套设施,用于提供移动通信、互联网等服务。铁塔高三十多米,紧挨归德堡夯土堡墙,和彩钢搭建的配电房、电线杆、变压器等共占地约120平方米,危及堡墙安全。堡内另有附近村民擅自修葺的两处花坛,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破坏归德堡历史风貌。
2024年3月,榆阳区检察院在落实最高检“长城保护公益行动”,摸排辖区长城保护情况时发现该案线索,于3月21日立案。通过实地现场勘查、调取文物档案和铁塔建设资料、询问相关人员、召开行政机关与涉案企业座谈会等方式查明案件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八条第二款、《长城保护条例》第四条相关规定,榆阳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以下简称区文旅局)对长城归德堡负有原状保护、监督管理职责。
2024年3月26日、4月7日,榆阳区检察院与区文旅局就该案进行两次磋商,邀请榆林市长城保护中心、榆阳区工业和商贸局以及通信铁塔所有权人某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铁塔公司)参加。因直接拆除通信铁塔会导致通信信号无法覆盖该区域,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经磋商,形成先建设新的通信铁塔,再拆除旧塔的初步意见。
归德堡保护相关问题涉及民生,整改难度较大,2024年4月28日,榆阳区检察院依法向区文旅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明长城归德堡保护和监管职责,对文物保护范围内的通信铁塔和彩钢房、花坛、杂物等问题依法整改。收到检察建议后,区文旅局迅速向铁塔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村民拆除全部花坛,清理堆放的砖块等杂物,治理堡内环境,并设立长城归德堡保护宣传牌,呼吁群众加强长城保护意识,传播长城文化。
在检察机关持续跟进监督和多家行政机关协同推动下,铁塔公司投资40万元,历时一个多月便竣工新通信铁塔,并安装电力、移动、电信、联通等配套设施,调试之后投入使用,替代旧塔提供通信服务。2024年6月27日,区文旅局书面回复检察建议,已监管拆除文物保护范围内的两座旧通信铁塔及彩钢房、电线杆等,消除文物安全风险,恢复长城营堡历史风貌。
以此案为契机,榆阳区检察院与区文旅局会签了《关于在文物保护工作中建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要求榆阳区政府、区纪委、法院、检察院、文旅局等召开一次榆阳区文物暨长城保护工作会,进一步落实相关单位职责,夯实长城保护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