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委会,专题学习了《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和《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重温了《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检委会相关工作文件,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郝宝军主持,检委会全体委员参加了会议,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全体人员首先学习了最新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和2021年8月1日即将生效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其次就《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中检委会组成人员、议题范围、议题标准、会议制度、会议程序、决定的执行和督办、办事机构和附则等进行了细致深入的学习。最后,各参会人员围绕文件精神,联系自身工作实践,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并就下一步提升工作质效表态。
检察长郝宝军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检委会工作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检委会学习制度,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学习,形成集体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检察委员会作为检察机关业务决策机构,检委会委员责任重大,必须及时准确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定,不断提升检委会委员履职能力,及时查缺补漏,更好发挥检察委员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质量把关和重大业务工作决策指导作用,提升办案质效,有效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