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凌燕同志1988年调入到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工作37年以来,先后在打字员、控告申诉科等各个岗位上历练。1991年开始从事专职档案工作。
在工作期间,曹凌燕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保持着积极的工作态度,兢兢业业、踏踏实实,认真做好日常事务。在2004年被市档案局评为先进工作者。
由于检察档案是检察机关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记录传承党的检察事业的基本载体,所以要做好档案工作需要默默无闻、坚守岗位的耐心,需要勤勉奉献、无怨无悔的恒心。在从事档案工作的三十一年时间里,曹凌燕同志刻苦学习档案知识,把堆积多年的文件资料仔细分类、逐一登记、有序摆放。在计算机和大数据还没有普及的年代,大大缩短了档案查询时间,有效提高了档案利用效率,为服务办案、建言咨政、记录检察历史打下了良好基础。该同志虽然临近退休却时刻以工作为主,从没有对工作有过懈怠。可以说,在这三十一年间,清涧县人民检察院的每一份档案资料都留下了该同志辛劳而倾心的抚摸。该同志在看似枯燥的工作中,真正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对检察事业的忠诚与热爱,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检察人的本色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