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榆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申报2019年度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榆扫黑组发﹝2019﹞33号)文件要求,我院于2020年1月3日进行民主测评,确定推荐院扫黑办慕欢欢同志为2019年度榆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人选,现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10年1月3日至1月7日,共5个工作日,请大家监督,如有问题,请及时反映到院办公室。
吴堡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3日
公示情况说明
我单位慕欢欢同志推介为2019年度榆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已于2020年1月3日在我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截止2020年1月7日5个工作日,未收到反馈意见,特此说明。
吴堡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