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检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在依法保护国家利益中的监督作用,近日,子洲县人民检察院与子洲县审计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
《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建立了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包括对口联系机制、信息通报机制、线索移送机制、办案协作机制、联合专项行动机制、人员交流和联合培训机制。
下一步,双方将通过协作机制联合推动形成监督工作格局,切实在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形成监督合力,不断强化合作,确保取得“1+1>2”的监督实效,为维护国有财产安全,服务保障子洲经济社会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