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农历正月,正是万家团圆之际,不满周岁的男婴天天(化名)的父母闹矛盾,母亲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从此杳无音信。父亲一人带着天天四处流浪,最后走向了犯罪深渊,落入法网......
2022年8月,子洲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人员对在押人员张某的日常讯问中了解到,其年满8岁的儿子天天处于事实无人抚养和失学状态。经过进一步调查了解,天天的户籍地在山西省方山县,爷爷奶奶已去世,目前只能由榆林市未成年人救助中心临时监护。了解到相关信息后,驻监所干警立即与未检、控申等业务条线办案干警沟通,启动了对天天的救助措施。通过深入调查发现,由于天天户籍不在榆林本地,无法为其办理学籍和启动社会化救助措施,子洲县院与山西方山县院进行充分沟通,亲赴方山县深入了解情况并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将对天天的救助案件线索移送至方山县院。同时,子洲县院启动了对天天的国家司法救助程序。
方山县院接到移送线索后,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对接了当地教育、民政、基层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同时搭建起“一案、两地、四部门”的协作平台,通过精准个案管理、跨省司法救助,全力推动对天天的救助进度。9月1日,方山县院传来了好消息,天天的入学手续已经办理成功,将于近日接天天回家,同时该院将协调当地民政部门根据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相关政策,为抚养天天的二姑进行社会化救助。
一头连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这是对司法救助工作最为贴切的注释。这场跨越地域的司法救助体现了检察机关为群众办实事不分边界的大爱,为更好地服务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实现国家司法救助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据了解,此次针对未成年人的跨省救助是子洲县院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院《关于推进检察业务融合发展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的意见》的生动实践,今后该院将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创新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工作机制的作用,并探索建立该院四大检察业务融合发展的相关机制,同时该院将以此案为起点,继续摸排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监护状况及接受教育状况,积极与及相关业务部门和单位沟通,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检察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