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和《陕西省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实施办法(试行)》相关工作要求,共同促进子洲县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高。9月29日,子洲县人民检察院、子洲县应急管理局、子洲县公安局、子洲县工业商贸局、子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共同促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要求,各协作单位要加强案件信息共享,对涉及安全生产的违法犯罪情况,及时主动沟通交流。对于重大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同时积极推动协作单位人员交流学习。
《办法》强调,检察机关应充分发挥检察建议诉源治理作用,对协作行政单位的行政行为违法或怠于履行职责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依法启动行政违法监督或公益诉讼案件调查程序。加强检察监督,对涉嫌安全生产犯罪的案件,切实做到该移送的移送、该受理的受理、该立案的立案,着力解决安全生产事故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
《办法》规定,发现重大疑难复杂和普遍性问题,各协作单位可以共同向县委、人大及各自上级报告。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相通报工作 bet36体育在线情况,解决具体问题,重大紧急情况随时召开联席会议。
下一步,子洲县人民检察院将严格落实《办法》工作要求,持续能动履职,依法严惩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违法犯罪,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共同促进我县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