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36体育在线

图片
联系电话:0912-7226000
检察服务中心:0912-12309
当前位置: 首页>检察业务 > 刑事检察

子洲检察:“刑附民”公益诉讼助力生态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3-06-05
  

  近日,子洲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生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子洲县人民法院判决支持子洲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公诉意见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全部请求。

  2023年3月26日16时许,被告人艾某某在自家的农耕地里翻地时,为清除农耕地里杂草,将地里翻出来的杂草等物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随即引发山火蔓延。经鉴定:过火面积为50.463亩,全部为有林地,需要恢复植被株数22406株,恢复费用33608元。子洲县检察院经审查认定,艾某某的行为已涉嫌犯失火罪,应当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失火造成了环境和生态资源的破坏,加剧了水土流失,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生态环境修复的民事责任。

  随即,子洲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民事责任部分立案调查,查明案情后发布公告,公告期满无相关组织或个人提起诉讼。子洲县检察院遂依职权向子洲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判令其赔偿因失火损毁的全部林木补栽费用。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犯罪事实和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情况分别进行举证、质证,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表示愿意赔偿全部损失。子洲县人民法院采纳了子洲县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支持了全部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该案件是子洲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子洲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为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子洲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检察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要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不要心存侥幸,随意放火,一旦造成火灾,不仅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还要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等民事责任,为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付出“双重”法律代价。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增强防火意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共护美好生态环境。

  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人民法院同一审判组织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审理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