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耀辉,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首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先后从事公诉办案、教育培训和法律政策研究工作,从检30年来,始终爱岗敬业、勤勉尽职、无怨无悔,以求知、创新、奉献的实际行动,书写着对党的忠诚和对检察事业的热忱。2008年、2009年担任省院公诉一处副处长期间,该处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并授予“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2017年任研究室主任以来,省院研究室连年被评为 bet36体育在线政法系统调研工作先进集体,2019年又被评为省院机关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其本人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2006年2月挂职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被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20年1月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2021年4月又获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嘉奖。
锻造政治忠诚
牢记初心使命
冯耀辉同志积极投身“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多次参加省院北大、浙大等高校“领导干部素能提升”研修班并赴杨家岭、梁家河、照金等革命旧址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从延安精神、梁家河大学问中汲取营养、凝聚检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锻造对党政治忠诚。同时,作为省委十八届四中全会和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成员,深入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大专院校 bet36体育在线依法治国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筑牢依法治国社会根基。
心怀“国之大者”
服务工作大局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保障民生、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近年来,冯耀辉同志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省院党组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与调研团队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先后主持起草了陕西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工作方案以及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依法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依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意见等,组织召开有关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为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以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工作成效彰显检察担当。
忠实履职尽责
勇于担当作为
冯耀辉同志恪尽职守,勇于创新。在担任国家检察官学院陕西分院院长期间,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能力为核心”的培训理念,全力推行检察教官制度,积极探索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和业务实训,组织 bet36体育在线检察教官“基层巡讲”活动,促进了 bet36体育在线检察机关执法能力和业务素质的提升。充分发挥他熟悉检察业务、法律功底深厚的优势,积极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研究办理与指导。10多年来,对公诉一处办理的死刑二审、抗诉、请示等30余件刑事案件严格把关、依法办理,确保了案件定性和法律适用准确无误;对提请省院检委会研究的30余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审查并对定性、法律适用及处理提出法律意见供检委会决策参考。就办案中遇到的“公安机关不服不起诉决定要求复议、提请复核应适用什么程序”等法律适用问题,依法提出司法解释建议上报最高检,促进刑事办案程序规范化。围绕认罪认罚从宽、扫黑除恶、民企司法保护、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治理等重点工作,拟定案例研究工作计划,并组织省院业务部门和下级院向最高检编研、选报案例60多件,其中,“宝鸡市环保局凤翔分局行政公益诉讼案”“陕西鹏豪实业有限公司虚假公证执行案”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扶风县渭河沿线砂石企业违法占地破坏资源环境案”等15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同时,省院发布9批75个典型案例,积极发挥典型案例对司法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躬耕检察研究
助力司法实践
冯耀辉同志潜心法律政策研究,并运用调研成果指导司法实践,积极为领导决策、检察改革和业务工作服务。为构建权责明晰、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他主持起草了《陕西省全面推进检察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检察官权力清单(试行)》《办案组织的设置及运行办法》等制度办法,进一步明确检察官、检察长和检委会的职权界限,促进检察权运行科学化,推动司法责任制及其配套改革不断深化。积极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新需要,以省院“三有”争创活动为契机,着力推行课题制、年会制、表彰奖励制及内外协作,推动完善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机制,积极发挥调研骨干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检察人员调研积极性,积极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近三年来,我省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申报与立项、调研成果数量与质量连续取得新成绩,检察理论研究的层次和整体水平不断提升。勤奋好学、善于钻研,能立足司法实践,把握理论前沿,多次承担最高检和省院重大课题,并紧紧围绕检察业务和司法改革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形成了多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先后有《论检察监督与程序公正》《比较法视野中的我国公诉证明标准》《疑罪不诉的证据问题探讨》等20余篇论文,或发表于《法律科学》《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人民检察》等法学刊物,或入选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或荣获“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金鼎奖”“全国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成果”,对检察业务工作发挥了积极的指导作用,较好地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铅华洗尽,本色不易。谈及从检感受,这位为检察事业奉献一生青春年华、而今头发已然花白的老检察官笑着说:“人生苦短,来日无多。回顾过往,无怨无悔;面对未来,壮心不已。”
老骥伏枥志犹在,不待扬鞭自奋蹄。在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的新征程上,冯耀辉,这位党龄超过25年的老党员、老检察官,依然像年轻时一样奔波忙碌、默默耕耘着,怀着对党永远不变的赤子之心和对人民检察事业的炽热情怀,续写着新的人生华章……
榜样,很伟大,也很平凡!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就有这样一群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检察人。他们是法律的维护者,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他们是正义的化身,守护着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他们是弱势群体的避风港,传递着爱与希望。他们用忠诚诠释检察担当,以信仰筑牢公平正义,将热爱烙印在心头肩上,用心血和汗水诠释着陕西检察人的榜样。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在【陕西检察】新媒体平台开设“致敬·陕检榜样”专栏,让我们追随着榜样的足迹,一起领略他们的风采。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