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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博

立足本职岗位 做好检察经费保障工作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08日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部 赵博 

  赵博,男,19845月出生,中共党员,2012年转业安置到省院工作,201512月任检务保障部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20191月起,开始负责检务保障部计划财务科工作。在部队服役期间先后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总队标兵排长一次。在省院工作期间荣立三等功两次,优秀共产党员一次。转业以来该同志时刻以合格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省院党组、部党支部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保障有力、干警满意”为目标,工作兢兢业业、求真务实,出色地完成了年度各项经费保障工作。 

  一、努力提升本领,积极适应岗位 

  在新的岗位上,该同志深知财务工作责任大、制度多、要求严,来不得半点马虎,加之自身对财务工作不太熟悉,身心压力倍增。但他始终不忘组织培养,感恩领导关心,坚信勤能补拙,及时调整心态,抱着既然干就一定要高标准的信念,起早贪黑学习,加班加点补课。一个月时间,系统学习了省院关于内部控制规范、财务、差旅费、会议、因公出国(境)等13篇制度规定,仔细翻阅了最高检计财装备局和省委省政府、省财政厅近几年以来印发的关于财务管理和经费保障方面的60余份文件。在办理日常财务工作中,主动向部领导学习请教,积极与身边同志探讨交流,勤奋思考,认真总结。通过认真学习,努力钻研,他在较短的时间内熟悉了财务工作的基本技能和业务知识,完成了角色转变,由一名财务工作的门外汉成为了行家里手。 

  二、工作肯干能干,完成任务出色 

  该同志始终以高度的政治热情和饱满的精神状态去做好每一项经费保障工作。在摸清省院经费保障现状后,及时将经费缺口情况向部领导报告,在部领导的全力支持和积极协调下,积极在“开源”上做文章。自从负责计划财务工作以来,他便来回奔波在省院与省财政厅之间,无论刮风下雨、烈日炎炎,从不间断。在不违反各项财务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反复向省财政厅反映省院经费保障现状,争取财政理解和支持,从不放弃半点希望。为争取最高检计财装备局专项办案补助经费,他舍弃休息,苦口婆心,从不言苦。通过积极协调,2019年为省院争取追加多项业务经费。2020年和2021年又分别增加了预算基数,顺利完成了经费保障任务。 

  三、坚持依法理财,财务管理正规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逐步深入,各级对财务管理工作的巡视、审计、专项检查也越来越严格,作为预算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管好用好每一分钱。为进一步加强省院财务管理,坚持做到依法理财,结合巡视反馈意见和内设机构改革,他带领财务人员先后修订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差旅费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公务卡结算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确保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更加合理、更加完善。在办理每一项经费申请上,依法依规,严格把关,不符合规定的绝不放过,并耐心做好说明。在审批每一份经费报销上,认真询问,仔细审查,该有的印证材料一个都不能少,必须齐全完善。在省财政厅和审计厅组织的财务专项检查中没有出现一起违纪违规问题,并多次受到工作组的好评。 

  榜样,很伟大,也很平凡!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就有这样一群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检察人。他们是法律的维护者,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他们是正义的化身,守护着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他们是弱势群体的避风港,传递着爱与希望。他们用忠诚诠释检察担当,以信仰筑牢公平正义,将热爱烙印在心头肩上,用心血和汗水诠释着陕西检察人的榜样。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在【陕西检察】新媒体平台开设“致敬·陕检榜样”专栏,让我们追随着榜样的足迹,一起领略他们的风采。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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